常宁市实验中学(第六中学)的公租房(宿舍楼)装修工程和绿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15-A039,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5-B00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实验中学(第六中学)公租房(宿舍楼)装修工程和绿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15-A039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第一包 公租房(宿舍楼)装修工程 1项 经常宁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采购项目预算为第一包:¥383154.75元 第二包 绿化工程 1项 经常宁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采购项目预算为第二包:¥371517.68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第一包 公租房(宿舍楼)装修工程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及验收 第二包 绿化工程 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第一包:投标单位须具有并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室内装饰企业资质; 第二包:投标单位须具有并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2)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发售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 24日(8:00时~12:00时,14:30分~17:30分)。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常宁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宁市实验中学(第六中学)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34—7733733 地 址:常宁市宜阳工业走廊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建怀 电 话:0734—8439857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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