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8288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文苑中学东侧路工程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南通市文苑中学东侧路绿化工程已经由崇川区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崇川区内; (2)工程规模:投资约20万元;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05月;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07月;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四、本次招标工程分为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0)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11)企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注:拟派项目经理在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作废标处理。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12)具体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七、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八、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进行网上报名。 九、主要资格审查标准的内容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中国崇川网(www.chongchuan.gov.cn) 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15年05月4日9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并在2015年05月4日9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每标段 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 十一、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13-85589290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顾东生 电话:15301475059 传真:0513-89055869 2015年4月20日 |
报名期限: | 2015/4/21至 2015/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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