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食品工业园规划南北路、南园路亮化等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单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单县食品工业园规划南北路、南园路亮化等项目采购以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单县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单县食品工业园规划南北路、南园路亮化等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YHAHZ2015-022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单县食品工业园规划南北路、南园路亮化等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注: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 2、工期:20日历日。 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合格标准规定。 4、供货、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专业资质、人员、设备和资金能力并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法规对合格报价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报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在提供原件备核的同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二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前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八、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 公开报价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九、询价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单县三台商场北300米 地址:菏泽市和平南路678号 联系人:黄所长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15653013789 联系电话:18653049592
发布人:菏泽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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