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洺河两侧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和郸城县公园东路照明亮化工程 已由 郸发改投资 以[2015]3号[20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郸城县城市管理规划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郸城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 2.3 总投资: 约27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 2.6 标段划分: 9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洺河污水提升泵站;2标段洺河两岸育新路至世纪大道污水管网项目;3标段洺河北孔至西四环污水管网项目东段;4标段洺河北孔至西四环污水管网项目西段;5标段胡庄沟南段雨污分流改造;6标段胡庄沟北段雨污分流改造;7标段胡庄沟绿化;8标段洺河两岸污水闸阀工程;9标段140盏灯。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标段、8标段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6标段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主项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标段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9标段须具备主项城市照明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1、2、3、4、5、6、8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标段投标人拟派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 17 时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 17 时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3 本项目1标段施工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城市管理规划办公室 地 址:郸城县 联 系 人:张振军 电 话:13938078376 代理机构:(盖章)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国贸1319室 联系 人: 李岩 电 话:15993278011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322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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