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人民路西侧(民主路-新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枣阳市政府投资项目【2015】第63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人民路西侧(民主路-新华路) ,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估算投资 199.66万元,计划工期 30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竣工验收合格标准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1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 市政道路 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每日 9 时至 11 时30分和 15 时至 17 时30分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枣阳市 地址: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A区四楼
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3986339423 电话: 0710—362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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