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兴福镇西外环路两侧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博兴县兴福镇西外环路两侧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博兴县兴福镇西外环路两侧绿化项目已立项批复,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博兴县兴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合格的施工企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博兴县兴福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安志军 张学敏 联系电话:0543-2423236 13793854789 二、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兴华 联系电话:15854317510 0543-3088001 联系地址:滨州市渤海18路669号环保大厦806室(北区) 三、项目名称:博兴县兴福镇西外环路两侧绿化项目 四、项目编号:BXZB2015-023 五、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博兴县兴福镇西外环(工业二路),绿化面积大约为 22100平方; 2.项目范围:兴福镇西外环路两侧绿化(工业二路);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 4.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人民币(¥15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开户名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号:4024 666 00213 开户行:山东省博兴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账号:9130 1133 0024 2050 0007 95)。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发布人:滨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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