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回民中学校园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原县回民中学校园绿化工程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3】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回民中学院内
2.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8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进行报名及上传以下资料:法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与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城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2期16-1-102
联系人: 穆风桐 联系人: 郭君戈
电 话: 0955-4017822 电 话: 0951-3816660;13629583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