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东花苑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张家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JSGC2015-043 1. 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兴东花苑二期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业务的投标。 2.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开发区 招标类型:绿化招标 (2) 工程规模: 绿化面积约6300平方米、铺装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种植、挡墙、坐凳、及其他景观小品,景观照明。。 (3)工期:按建设方要求 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总造价约为250万。 4.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2) 拟选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建造师职称或工程师职称三年以上或助理工程师职称八年以上的资历,同时有养老保险证明其工作单位;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行贿记录证明(当地检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出具的查询记录为准)(报名时提供原件) (4) 其他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3-2015年度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景观绿化专业承包单位。 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6家时,由招标人在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签6家入围投标企业;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6家时,则全部入围。 6.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1本工程设最高限价:答疑时公布。高于此价格为废标。 2.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清标合格后,按以下方法评审出评标基准价(C=A×K1×Q1+B×Q2),以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0分),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比上浮1%扣2分,下浮1%扣1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得分最高者中标。 A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B为招标最高限价;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40%,50%,60%;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2%,93%,94%,95%;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7.报名开始日期:2015年4月22日 报名截止日期 :2015年4月27日 上午起止时间: 8:30 ~11:30 下午起止时间: 13:30~ 16:00 本工程报名地点:张家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综合服务楼东附楼203室) 联系人:曾亚香 电话:0512-58111925 邮编: 2156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至 2015年4月27日 注: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