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2015 年上海对口援建叶城县宗 朗 灵泉景区创 4A 及旅游宣传建设项目 以叶发改字【2015】76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叶城县旅游局, 资金来源为上海市对口援建项目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5 年上海对口援建叶城县宗朗灵泉景区创 4A 及旅游宣传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叶城县宗朗乡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游步道 5264.4米(其中包括景观大桥、索桥各两座);新建生态停车场500?,新建景观点六处;新建景区数字化建设(包括电子门禁系统、音乐广播系统、电子监控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内部装饰;景区标示标牌系统;新建售货木屋两座;新建两座环保厕所、垃圾收集箱50个、垃圾站及化粪池各一座;在主题游乐区和休闲漫步区进行大面积绿化,绿化总面积50000?,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计划总投资额:约1896万元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工程招标为:二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2015年上海对口援建叶城县宗朗灵泉景区创 4A 及旅游宣传建设项目(景区游步道、景区围栏) 第二标段:2015年上海对口援建叶城县宗朗灵泉景区创 4A 及旅游宣传建设项目(景观景点建设、木栈道建设、厕所、游客服务中心内部装饰、景区数字化建设、景区标识牌系统、垃圾收集箱、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生态停车场、景区绿化) 2.7 招标项目范围: 施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城市园林证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用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劳务用工协议,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证明,提供近三年类似景区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企业没有劳务用工协议的不予受理。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22日至 2015年4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分至14:00分,下午15: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审核,接受监督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由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城县旅游局 联 系 人:韩淑梅 联系电话: 13779895795 招标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团结路西域中央大厦2单元11楼 联 系 人:张丹兰 陈亚男 联系电话:0998-2846111 15276104288 招标办地址:叶城县纬三路 监督电话:0998-748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