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320150330639项目名称淮安区经十路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G320803201503306701144498标段名称淮安区经十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4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5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二次) 编号: 1、淮安区经十路绿化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5]43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管理处 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经十路(华西路至关天培路)、(纬一路至纬四路); (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50万元; (3)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三级养护二年);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以上等级(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年检有效);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壹级或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B证(在有效期内)以及企业2014年7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9)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0)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出具经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11)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2)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注: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注:本工程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注: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2、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可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也可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未录入数据库的原件资料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8、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9、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 13 日 14 时 30分,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二楼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4 月 22 日 至2015年 5 月 12 日 。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0、建设单位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 0517-85912815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 顾星,高翔 电 话 : 0517- 85882660 传 真 : 0517- 8588266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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