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景建招A2015006号 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大仰湖巡护道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14]86号,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仰湖湿地保护区 (2)建筑规模:内容包括碎石步道和台阶900米,生态木栈道1450米,沿线设置景观平台4处,景观木平台5处,路线总长2350米。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包括碎石步道和台阶、生态木栈道、景观平台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工程招标控制价:3608735.00元(6)下浮范围:10 %~14.9 % (7)不下浮部分:527209.00元(已含暂定价和暂列金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其税金,其中暂定价合计为351224.00,) (8)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 景宁畲族自治县 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时间:2015年 4 月 22 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5 年 4 月 22 日起在景宁县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4、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与丽青路交叉口兴业大厦1154,电话:0578-2155726)。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仰湖湿地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景宁县鹤溪街道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鹤溪北路183号 电 话:0578-5081022 电 话:0578-5087628 联系人:潘明义 联系 人:徐菲菲 发布时间:2015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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