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北校区荷花池景观提质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JS2015-GC-04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师范学院北校区荷花池景观提质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2】11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金额约30万元。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招标范围:主要为北校区荷花池景观提质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20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5.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还需具备有效的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4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中安全员必须同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企业或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5.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门口支行
托管账号:1901 0050 0920 1309 880
注:(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长师荷花池景观”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长师荷花池景观”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4月29日17时0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3)、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进帐单原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8号佳逸豪园A栋2201室)购买招标文件并获取项目相关图纸等资料。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3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落款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截止报名时间之前)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落款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截止报名时间之前)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若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应由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贰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概不接受报名。
7.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8时30分。
8.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师范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地址:长沙市经开区特立路9号)。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7.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沙师范学院官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长沙师范学院纪监审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8403699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师范学院
地 址:长沙市经开区特立路9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8号佳逸豪园A栋2201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628722、15873162420
邮 箱:28676166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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