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编号:2015GC110SG)1. 招标条件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兴安盟境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2606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25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家高速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家高速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全过程借助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兴安盟境内,即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起点布设于省际通道科尔沁右翼前旗收费站处,桩号K0+000,路线终点位于新林镇北兴安盟与呼伦贝尔盟交界处,桩号K181+105.777。中间控制点:乌兰浩特市规划区、白家屯、兴牧屯、额尔格图苏木、八一牧场、巴彦高勒镇、永胜屯、腰马尔图、莫里根屯、前七家子、后七家子、东希勒图、阿尔本格勒、纳林扎拉格、石灰窑、五间房、罕达罕公社养路道班新林镇、新风、岗岗。路线全长181.062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按新建和对现有公路不同的利用方案分别采用了三种路基宽度:沿既有公路新建半幅路段,路基宽度25.75米;全幅利用既有公路改建路段,路基宽度25.50米;全幅新建路段路基宽度26米。新建桥涵汽车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机场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扎赉特旗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起点辅道、白家屯辅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其余辅道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 全线设临时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7处,辅道临时开放式收费站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管理所1处,养护工区3处。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公路两侧、中央分隔带、互通、停车区及服务区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6月1日,交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种植期2年,管护期3年)。 2.4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兴安盟境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工程 名称标段编号桩号或范围主线里程 (km)工程内容 绿化 工程WXLH-1K0+000~K73+60073.6公路两侧、中央分隔带、互通、停车区及服务区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等 WXLH-2K73+600~K181+106107.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 年内(2010年4月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施工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定的本项目招标方案,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全线所有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全线共包含2个段落,即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兴安盟境内)、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呼伦贝尔市境内),本次招标为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兴安盟境内)工程招标,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则不得参与后续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呼伦贝尔市境内)工程招标的投标报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0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补充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5年4月29日8时30分,集中地点:兴安盟交通运输局门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车辆自备);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4月29日16时00分,会议地点: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24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8972 邮 编:010020 招标人监督机构:兴安盟纪委派驻盟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0482-8237496 邮 编:137400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国家高速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2804919 传 真:0482-2804919 联 系 人:陈亚胜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电 话:0471-3683449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侯宇强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