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市政道路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投资人-设计-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阡县市政道路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由石阡县人民政府以石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期批准建设,招标人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资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石阡县城 2.2项目规模:河西滨河景观东步行道改造工程:全长约2500米;河西滨河景观南延工程:全长1.738km;河东老街步行街改造工程:全长1.352km;长征路改造工程:全长0.832km;河东新区滨河路及景观绿化工程:全长约3km;劝农亭大桥工程:全长572.348米,其中桥梁主体385米,引道长187.348米。 2.3概算投资: 共计约360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由中标人负责筹集资金、建设项目。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资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资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资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投资人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资人,请于2015 年 4 月 23 日至2015年 4 月 2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报名时还应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两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年 4 月 23 日至2015年 4 月2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5 月 19 日9 时 30 分,地点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阡县 地 址:铜仁市公园道一号3栋2804室 邮 编: 邮 编: 554300 联 系 人: 杜先伦 联 系 人: 杨 晨 电 话: 13765666886 电 话: 0856-5285308 传 真: 传 真: 0856-52853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49941767@qq.com 2015年 4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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