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青龙河、酒厂河、液化气站南侧绿地、聚友电器厂前绿地 绿化工程(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常乐镇青龙河、酒厂河、液化气站南侧绿地、聚友电器厂前绿地绿化工程 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常乐镇。2、工程规模:约80万元。该工程要求对青龙河、酒厂河、液化气站南侧绿地、聚友电器厂前绿地进行绿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技术人员(必须是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为资格后审,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3-68630823)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3日前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中发布。 五、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六、开标时间及其它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常乐镇人民政府 项目具体情况咨询:倪先生 电话0513-8273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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