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HR2015011-1(2015侯财购计[077-1]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荆溪镇荆溪新城中央公园绿化日常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荆溪新城中央公园绿化日常养护项目 | 其他服务 | 公园绿化日常养护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 13950433876 | 闽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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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121.4019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23至2015-04-3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林金花 | 7、联系电话: | 0591-83701177 | 传真: | 0591-88028777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hongrui.com | E-mail: | fjhr@sina.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②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税收的电子缴税凭证等有效单据证明材料);③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或绿化养护所需设备的购买发票;②主要技术人员(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凭证为准)1-2人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5.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5-14 09:15(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5-14 09:15(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35001877607052505105 |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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