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ZQ201504055项目名称通州区中心横河、中心竖河、一号横河、北山湾四条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4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5月1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通州区中心横河、中心竖河、一号横河、北山湾四条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通州区中心横河、中心竖河、一号横河、北山湾四条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中心横河、中心竖河、一号横河、北山湾 ⑵工程规模:中心横河(竖石河至新通掘公路段):1972m*24m,47328平方米;中心竖河(金沙横河至行根桥段):3020m*18m,54360平方米;一号横河(竖石河至新通掘公路段):2290m*20m,45800平方米;北山湾:114m*50m,5700平方米。 ⑶计划工期: 38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5 月 22 日至2015年 6 月 30 日。 ⑷质量要求: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详见合同内质量验收合格评定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排序在前的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建设规模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 (万元)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一一号横河和中心竖河(中心横河以南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330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二中心横河和中心竖河(中心横河以北部分)255 三北山湾80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⑵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内(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河道水生态治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经招标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俱全); ⑶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⑷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内(2012年4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河道水生态治理类似工程业绩(经招标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俱全)。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凡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不予退还。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 4 月 23 日至2015年 5 月 10 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 5 月 10 日 24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5年 5 月 13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发布最高限价、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5 月 19 日 9:30 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区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投标单位(不分标段)。 14、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莎莎 联系电话:0513-86517208 传真:0513-8612160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金沙镇交通路3-5号 联系人:俞振飞 联系电话:0513-86516066 传真:0513-8651606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5年 4 月 23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通州区中心横河、中心竖河、一号横河、北山湾四条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通州区中心横河、中心竖河、一号横河、北山湾四条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中心横河、中心竖河、一号横河、北山湾 ⑵工程规模:中心横河(竖石河至新通掘公路段):1972m*24m,47328平方米;中心竖河(金沙横河至行根桥段):3020m*18m,54360平方米;一号横河(竖石河至新通掘公路段):2290m*20m,45800平方米;北山湾:114m*50m,5700平方米。 ⑶计划工期: 38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5 月 22 日至2015年 6 月 30 日。 ⑷质量要求: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详见合同内质量验收合格评定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排序在前的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建设规模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 (万元)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一一号横河和中心竖河(中心横河以南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330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二中心横河和中心竖河(中心横河以北部分)255 三北山湾80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⑵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内(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河道水生态治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经招标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俱全); ⑶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⑷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内(2012年4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河道水生态治理类似工程业绩(经招标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俱全)。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凡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不予退还。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 4 月 23 日至2015年 5 月 10 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 5 月 10 日 24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5年 5 月 13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发布最高限价、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5 月 19 日 9:30 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区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投标单位(不分标段)。 14、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莎莎 联系电话:0513-86517208 传真:0513-8612160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金沙镇交通路3-5号 联系人:俞振飞 联系电话:0513-86516066 传真:0513-8651606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5年 4 月 23 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