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14年度防护林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5】520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林业局的委托,就该单位“2014年度防护林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5-4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度防护林建设工程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封山育林:唐崖镇1500亩、丁寨乡1500亩;封育期限5年,全封。 人工造林:2000亩(丁寨932亩、尖山800亩、大路坝268亩);种苗6.6642万株;抚育管理2000亩。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年审合格。 (二)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施用记录。 (三)具备省林业厅颁发的造林绿化施工资质丙级及以上独立法人企业或单位。 (四)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2015年5月5日 17:00(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电邮方式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6日8:30时-9:30时止(超时后,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接受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5月6日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资格预审要求: (一)提供的原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查询时限至少三年)、省林业厅颁发的造林绿化施工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二)须提供的复印件 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省林业厅颁发的造林绿化施工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并贴上封条递交,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和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鲜章,视为无效的资格预审文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经过复印的公章不属于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六、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5年5月6日;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请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自行查收,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所投标包,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32 235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17:00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9:20时。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安邦佑(电话18971895049)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电 话:0718-6681323 传 真:0718-6681326 邮 编:445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