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五 临沧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 临建告字[2015] 号 招标备案编号镇建招备字(2015)第9号 建 设 单 位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凤尾镇灯光球场至司法所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招 标 类 别施 工工程性质改扩建工程规模建设规模:改造凤尾镇灯光球场至司法所市政道路,全长406米,3248平方米。对原有损坏水泥路面进行修复,完善排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管道、人行道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50万元。 工 程 地 址凤尾镇凤尾城区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是否资格预审 否 报名开始时间 2015年04月24 日 08 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 04 月30日17 时 30 分 报 名 地 点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镇康办事处(镇康县住建局二楼201室)或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沈朝举联系电话13578306268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单位介绍信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0、建造师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11、投标报名前需将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交至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对公的方式缴纳),开户银行: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帐号:8200005796895012,凭银行回执单到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取投标保证金专用收据。 备 注招标单位联系人:毕自能 电话:13987019258 工程详细信息:
招标人盖章: 2015年04月24日 临沧市镇康县招标办审查意见2015年 04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