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南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玛发改(2015)72号)备案。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南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929.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南区 2.工程规模:纬十八路(K3+000-K4+402.176)总长1402.176m;支八路总长949.383m。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MLS201504230081143622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南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城市道路;2015/06/01至2015/08/29,总工期9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4/27 9:30:00至2015/5/4 20:00:00。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5年04月27日至2015年05月04日。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7日10:00时-2015年5月4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二标段编号:CJ20150295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8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4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施工招标文件费为3000元。 6、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侯俊虎联 系 人: 胡雪梅 电 话: 15299697127电 话: 0994-655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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