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5065 开标时间:2015-05-12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5065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公园南门周边景观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晋发改科技基[2015]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南入口,位于金鸡山脚下; 2.2.工程建设规模:金鸡山公园南门周边景观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外墙面积9425.705m2,共8栋楼,最高楼层数为7层;工程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为6903334 元,发包价为6373291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金鸡山公园南门周边景观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天水园1#~8#楼的钢构屋面、空调架的拆除制作安装、空调的加氨加管、外墙面清洗等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 杭州江南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1.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1.7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属于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9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7日至2015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取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规定交存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12 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匿名报名的报名号原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报名号原件等资料到场登记核查,同时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未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投标人不得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且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最新版本的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他 8.1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经查实若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号 ,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3660410 传真:0591-83660410 联系人:陈明松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19706 联系人:小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建安招201606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导正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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