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景观工程 (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X150412-TYFS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卷烟厂异地技改项目已由天水市人民政府以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5)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天水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工程(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景观工程(附属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甘肃省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2.3工程规模:采光顶屋面工程约3720平方米、幕墙工程约2882平方米、雨棚工程约2153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玻璃采光屋顶工程、联合工房内庭幕墙工程、雨棚工程等配套设备设施。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3.3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主要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省外投标单位需已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3.5主要材料应选用国内知名品牌。 3.6本工程不许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质量负责人职称证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近三年(2012年-2014年)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所有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须在现场核查原件,且需提供两套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获取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01室,标书费为20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按下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注明招标编号)、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邮购方,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水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1号 联 系 人:张少峰 联系电话:0938-683533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2201室 联系电话:13919899324 18693143187 联 系 人:段 媛 於海涛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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