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工业园工业路北延段人行道及绿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 桂阳县工业园工业路北延段人行道及绿化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 ,委托代理编号: XYTC-郴州-2015-047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桂阳县工业园工业路北延段人行道及绿化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 XYTC-郴州-2015-047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1. 桂阳县工业园工业路北延段人行道及绿化 1 776761.46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①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资质证书(市政三级) ;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 ③要求投标人为桂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013-2016年限额内工程项 目施工定点采购市政公用工程入围单位。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4月28日起至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中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及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附件中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带原件留原件,其他带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2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2购买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肖主任 联 系 人: 赵武 杨文雄 电 话: 15886522382 电 话: 18873582143 18973559896 地 址: 桂阳县工业园 地 址: 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