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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张家港港区港口支持系统(执法基地)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港区港口支持系统(执法基地)绿化工程(竞争性发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双狮码头北侧、江堤西侧 |
| 2.工程规模:绿化种植、养护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工期 | | BSQ201504011 | 张家港港区港口支持系统(执法基地)绿化工程(竞争性发包) | 绿化种植、养护等。 | 30.00 | 22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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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证·园林类工程师·初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 (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b)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6)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7)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四、 | 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 | | | | | | |
|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5年04月28日8:00至2015年05月06日14:00 |
|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 |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6日14:00 |
|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五、 |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 | | | | |
| 资格后审 |
六、 | 评分细则 | | | | | | | | |
|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 (1)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分析(针对本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 (2)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方案(根据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难点及相关解决方案、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交叉施工的方案、土壤改良) (3)苗木(材料)准备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安排计划 (4)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不同天气状况下施工的技术组织保证措施等 (5)保修、养护方案(包括日常保洁、小品、铺装等修护、苗木养护等 |
七、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4年10月-2015年3月)。 (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 |
八、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上发布。 |
九、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17楼 | 地 址: | 张家港市华昌路28号新鸿基大厦403-405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毛越星 | 联 系 人: | 魏丽勤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2-55392066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2-55392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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