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疏勒县丝绸之路生态文化园长安城?玄奘纪念馆建设项目已由勒发改字[2014]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香妃湖花卉庄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疏勒县丝绸之路生态文化园长安城?玄奘纪念馆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塔孜洪乡台吐尔19村
2.3 建筑内容:展览馆一、二建筑面积均为404.8平方米,长安城主入口建筑面积457.12平方米,地上二层。
2.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5 工程投资额:暂定为1100万元
2.6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工程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须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八大员证件,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疏勒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同时在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疏勒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备案。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到疏勒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7.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香妃湖花卉庄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疏勒县香妃湖
联 系 人:张蒙
电 话:15276018777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
联 系 人:邬银银 陈亚男
电 话:13657516629 15886882546
传 真:0998-2977722
监督单位:疏勒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6143759
疏勒县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8-657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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