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镜湖旅游综合体一期游嬉江南区(水公园)场外栏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镜湖旅游综合体一期游嬉江南区(水公园)场外栏杆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绍兴镜湖旅游综合体一期游嬉江南区(水公园)场外栏杆工程施工,工程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格式)。 4、工程造价:约102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程类别: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三类。 8、计划工期要求:25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级企业除外),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2、主要的资格条件:①企业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市建管局和镜湖新区);②企业需要具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会员资格。 3、报名及资料要求:本工程在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二楼招投标窗口报名,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诚信手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证、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三份,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图纸押金: 0 元。 5、报名时间:2015年 4 月 29 日至2015年 4 月 30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公休日除外)。 6、报名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二楼招投标办理窗口。 三、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 2、投标保证金:贰万元,采用转帐支票的形式,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缴纳。收款人: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4、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经市财政局或审计局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经发包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次性付清。 5、招标联系人:陈 胤,联系电话:0575-88265950 代理联系人:赵 霖:联系电话: 0575-85175816 。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