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峰景区游步道建设项目已由韶山市发改局以韶发改招【2015】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韶山市旅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韶峰景区游步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韶山市 2.3 规 模:新建宽2至3m游步道,长6300m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5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0 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韶峰景区游步道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被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投标人须在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地址:中国人民银行韶山支行综合楼二楼)缴纳招标文件费用400 元和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400元,资料费缴纳后不退还。招标代理公司不得询问任何关于投标人的信息,投标人只需缴纳资料费用,逾期视为无效投标。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原件,否则拒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厦门大道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 29日 9时 00分。如资格审查完成后并经同意也有可能于资格审查结束当天开标,即2015年5月 21日。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 21 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91532。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融资条件:本项目须要融资,由招标人向投标人融资240万元(不含10%履约保证金;单位名称:韶山市旅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湘潭河西支行,帐号:50650188000009027,此帐户为融资款和履约保证金收款帐户),招标人自融资之日起向中标人支付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25倍按实计取。融资款的返还在工程竣工前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批次返还,中标人在公示期满七天(日历天)对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融资款,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融资款的,视同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第一中标候选人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八条重新确定。 12.2本次招标项目开标会场只允许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两名进入会场,其他人不得进入会场。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山市旅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韶山市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3037329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31-55683388 传真:0731-5568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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