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8889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盐北路南侧(盐平塘东路-城东路)、滨海大道西侧(恒大御景)创森绿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编号:2015-131号 1.招标条件 盐北路南侧(盐平塘东路-城东路)、滨海大道西侧(恒大御景)创森绿化整治项目已由盐城投【2015】38号文件和盐城投【2015】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额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创森绿化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类别:单独绿化工程。 2.2建设规模:盐北路南侧(盐平塘东路-城东路)、滨海大道西侧(恒大御景)创森绿化整治项目,整治面积约54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滨海大道西侧和盐北路南侧。 2.4招标范围:包括场地清理、土方造型、绿化种植及养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在12日历天(含)以内竣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98%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2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在以上同一时间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报名时应向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下列资料: ?xml:namespace> 4.4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开户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帐号:37535833763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31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7.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联系人:沈陆群联系电话:0573-860918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商务楼5楼 联系人:朱礼运联系电话:0573-86573871传真:0573-86573871 日期:2015年4月20日 附表1: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建设局、监察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
|||||||||||||||
报名期限: | 2015/4/29至 2015/4/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