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茅山拆迁安置小区(北区)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新城乡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红茅山拆迁安置小区(北区)绿化工程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07194.7m2。 工程地址:舟山市新城红茅山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红茅山拆迁安置小区(北区)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发布日期: 2015年4月29日 报名截止:2015年5月6日16:30时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7.69万元。 招标文件:500元(含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3、进舟企业登记:外地企业必须出示进舟登记表,且年审合格。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 其他:(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 (3)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各承担50%。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0580-2280965。 (4)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则认定: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④评审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评审委员会不能确定的,专函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 (5)有意向者请于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科信窗口)报名,过期不候节假日不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2160252 窗口联系电话:18605806307 联系人:王先生 ■市属 □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 注:后续相关信息详情见舟山市招标投标中心网www.zszt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