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永德县2014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 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受采购人永德县林业局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对临沧市永德县2014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NZF-YDX2015-ZR-013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依据《临沧市永德2015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永德县2014森林抚育面积40000亩,分别布局于勐板乡18600亩(其中:后山村委会7700亩、忙肺村委会2800亩、水城村委会4800亩)、德党镇3500亩(松林村委会3500亩)、班卡乡17900亩(其中:放马场村委会800亩、尖山村委会2100亩、松坡村委会15000亩)3个乡镇。 抚育对象为自然形成的云南松中幼龄林、栎林、木荷、桦木以及其他阔叶林。 抚育方式包括:生长伐、透光伐、生态疏伐、定株抚育、割灌除草、补植补种。 本项目总投资为:380万元。 (二)招标范围 临沧市永德县2014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位于永德县勐板乡、德党镇、班卡乡3个乡镇。项目建设总规模40000亩,其中:勐板乡18600亩、德党镇3500亩、班卡乡17900亩。主要内容为按设计强度要求开展割灌除草、修枝、间伐(伐倒应采伐林木,打去枝丫并按等高线水平放置)并采用平铺、归堆、运出等方式清理采伐剩余物,以及补植补种穴状清理整地、苗木种植。补植补种苗木、伐倒林木造材、砍柴不纳入本次招标范畴(具体操作方式由施工方与林权所有者协商),但施工方必须保证伐区不出现丢弃材。(项目内容、工程量仅作为次项目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参考,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施工过程中,业主方有权根据项目区群众的要求和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项目以合同为准) (三)工期要求 投标申请人如果成交后必须于2015年8月7日前完成班卡乡松坡村1287亩苗木补植补种,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割灌除草、修枝、林木采伐及采伐剩余物清理工作(即所有工作),具体事宜及项目工期以合同为准。 (四)施工质量要求 必须按照《森林抚育技术规程》、《临沧市永德县2014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并保证不出现越界采伐、乱砍滥伐、无证采伐等行为发生,施工质量满足《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 (五)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地点及规模,按方便施工组织的原则,将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以便组织平行施工,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2015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 A标:勐板乡(数量共计18600亩) B标:德党镇、班卡乡(数量共计21400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很强的责任心和健康的经营方式,在以往政府采购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三)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需涉及营林造林)、《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 (四)申请人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申请人应具有营林造林经验,并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规模达到2000亩及以上的森林抚育),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六)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工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具有营林造林经验,并在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中: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省、市、县级检查验收结果证明材料。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七)本项目共分A、B二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拟派往每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不能重复,并且对每个标段的投标申请均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单独编制投标申请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拟申请人代表于2015年 4 月29日至2015年 5 月 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在永德县林业局办证大厅报名)。 (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每个标段,售后不退。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相关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七、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http://www.ynggzyxx.com/)、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cggzy.gov.cn/)、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http://ydzwfw.gov.cn/)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德县林业局 办 公 地 址:永德县德党镇城南开发区 联 系 人:龚自立(15808830176) 联 系 电 话:0883-521100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部 地 址:昆明市前卫西路未名城小区1栋23楼2302号 邮 政 编 码:650228 联 系 人:张云龙(13116208537) 电话 兼 传真:0871-65714033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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