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昇【2015】招012号 开标时间:2015-05-2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5】招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一都镇东关寨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4】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都镇东山村东关寨;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1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寨内中落、左、右侧落进行修缮,修缮内容主要为科学记录、木构件加固整修、屋顶、三合土地面修复、墙体加固、木构件防腐防虫及院内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文物部门验收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古建筑范围)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为投标单位固定的在职在岗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投标时已办理完福建省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等)每份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27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一都镇 电话:0591-853012227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350001 ; 电话:0591-83190068 传真:0591-83190072 ; 联系人:林晓龙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清市一都镇财政办公室 开户银行:福清农商行一都分理处 帐 号:9010712110010000000980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福清市一都镇东关寨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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