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8952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鞍山路(汇园大道至鞍上线)绿化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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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路(汇园大道至鞍上线)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鞍汤建办发【201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鞍山路(汇园大道至鞍上线)绿化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
2.2工程规模:
绿化专业:
2.3合同估算价为 4744.3900 万元。
2.4招标范围:鞍山路(汇园大道至鞍上线)绿化工程位于汤岗子新城,工程西起汇园大道,东至鞍上线。绿化面积约15.58万平方米,其中乔木7588株,灌木3380株,模纹41536平方米,花卉55220平方米,草坪560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经鞍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47443900.00元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5 月 28 日开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40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一级] 资质, 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施工过至少1个(含1个)3000万以上的工程业绩,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备 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2、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施工过至少1个(含1个)3000万以上的工程业绩,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 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为盈利(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7、投标报名要求: 7.1、已参加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投标报名的投标单位,如继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按照第二次公告内容要求再次进行投标报名及审查,如果在第一次公告已经投标报名及审查但未按照第二次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要求进行投标及审查将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7.2、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4日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2.投标报名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3.投标人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4)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投资额30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施工过至少1个(含1个)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的工程业绩,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6)投标人参加报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驻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投标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二个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8)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为盈利(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9)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3、报名方式:需提前预约,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0412-2416288 15842060088; 8、投标报名审查: 8.1、报名审查时间:2015年5月4日13:30时开始,16:00截止. 审查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8.2、报名审查单位: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8.3、报名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4)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投资额30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5)拟派驻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6)投标人参加报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驻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壹级。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投标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二个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8)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为盈利(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9)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4、投标单位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没有经过报名审查小组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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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4/29至 2015/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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