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02-1540CITC28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工业园一期景观、绿化、园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国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德工业园一期景观、绿化、园路工程; 2.2 项目概况: 景观木构件安装、挡土墙、花池及排水,照明等基础工程施工; 景观面积:3058.6平方米; 园路人行道以方砖为主,入户铺装及园路主要以花岗岩为主,车行道采用沥青砼构造,停车场上铺植草砖; 道路面积:20774平方米; 绿化植物种植以骨干树为骨架(金叶榆、塘槭),配合基调树种(银中杨); 绿化面积:1700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长德工业园一期; 2.4 计划工期:2015年5月25日~2015年8月3日,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合格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未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版,随招标文件一同售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 投标人须采用广联达软件版本的清单计价文件及excel形式的清单报价,同时,所有纸质版标书的内容务必拷在U盘或光盘内,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标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的电子光盘导入失败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长德大街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5143163073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431-88513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