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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长江路幼儿园(少年宫)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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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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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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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县长江路幼儿园(少年宫)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4)40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长江路幼儿园,招标人为海安县长江路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老电大内; |
(2)工程规模:该项目将原电大两排教学实验楼改为少年宫培训楼,将原电大办公综合楼拆除后新建幼儿园,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 |
(3)招标范围:绿化施工;; |
(4)计划开、竣工时间:到;工期:40日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 | | |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HAX20150429239718755 | | | 90.00 |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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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其他: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b.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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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具体数量)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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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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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到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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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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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5日10: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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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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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5年04月29日到2015年05月25日10:00: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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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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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万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根据海公管办【2014】40号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不予顺延,诚信考核扣5分。 5.本标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5月30日到 2015年07月09日;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6.公告中3.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为系统自动生产,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请查看公告第7.3点;3.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系统自动生成,本工程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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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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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主要内容如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7.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评审通过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符合性评审通过 7.2投标报价(96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市场信用评价(3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96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C=A2×K,A2为二次算术平均值,K值为95%)的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提供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认定其为无效标。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3、市场信用评价(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3%的比例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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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长江路幼儿园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长江西路6号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永泰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范加雨 | 联系人:宗飞飞 |
电 话:051388939689 | 电 话:051381819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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