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120150423801项目名称富丽瑞锦苑园林环境景观工程 标段编号G320801201504248871144632标段名称富丽瑞锦苑园林环境景观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4月3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5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富丽瑞锦苑园林环境景观工程公告(二次) 1、淮安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富丽瑞锦苑园林环境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翔宇大道南侧,经二路东侧,纬六路南侧,规划路西侧;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31000平方米,景观面积60000平方米,总造价约730万元; (3)招标范围: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要求工期: 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苗木部分一级养护两年)。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201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4)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5) 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园林类中级职称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书) (6) 企业自2012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果未备案的须提供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7)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 外地进淮企业办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申请人提供进淮发承包计价手册原件) (9) 申请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2014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原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申请人非联合体即可)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 5月21日;(2)、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8652303811。(注: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网上缴纳) 7、资格后审的审查(网上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或项目经理证书或职称证书,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5月22 日上午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 标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由投标报名环节调整为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查询,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由招标人负责查询,招标人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与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名单及处置结果一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具体详淮检会〔2014〕83号文《关于调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方式的通知》); 10、评标细则: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打√或说明)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园林类中级职称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园林类职称证书原件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201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外地进淮企业办理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申请人提供发承包计价手册原件 6申请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2014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原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7企业自2012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果未备案的须提供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9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申请人非联合体即可 注:以上1-3项材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不再需 要携带原件到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不 予认可。4-7项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电子投标 文件(原件现场备查),8-10项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 行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原件装在正本中)。 2、详细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即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排名优先,都低于 或高于评标基准价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式: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 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 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 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 留两位小数,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健康路房产大厦9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顾星,朱家 电 话:0517-83708896(810),13337966289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 4月30 日至2015年 5月21 日 。 招 标 人:(公章) 经 办 人: 招标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公章) 市招标办:(盖备案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2015年 4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