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仙崇线省级生态示范路改造工程 2015年04月30日 招标编号:闽建发招字[2015]071号 开标时间:2015-05-18 所属行业:公路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光泽县鸾凤乡公路站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仙崇线省级生态示范路改造工程(招标编号:闽建发招字[2015]071号)已由 光泽县鸾凤乡人民政府文件[2015]3号文,关于光泽县仙崇线生态示范路(二期)建设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光泽县鸾凤乡公路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光泽县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40.6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2.6.2. 设计单位:/; 2.6.2. 代建单位:无; 2.6.3. 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养护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4 月30日至2015 年 5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光泽县武林路新凯勒洗车场对面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建发招字[2015]071号”字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人民币(¥8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18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光泽县鸾凤乡公路站 地 址: 光泽县鸾凤乡 邮 编: 354100 电 话: 13110905103 联 系 人: 张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光泽县武林路新凯勒洗车场对面201室 邮 编: 354100 传 真: 0599-7927101 电 话: 0599-7927101 联系人: 小廖、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支行城中分理处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