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4. 注册地在崂山区以外的投标单位须提交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崂登记手续;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维修和养护五年以上经验(以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办法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银川东路27号)报名,崂山区交易中心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地施工企业入青信用证(适用于外地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5、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7、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维修和养护五年以上经验证明原件; 8、注册地在崂山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交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崂备案手续;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7、8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