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常信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贺经改发【2015】121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自治区重点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 2.2规模及内容:改造新暖路、复兴路、长兴街、常华路共计1596米,安装路灯46杆;新建新暖路排水管道622米;常洪路、银汝路、东西1巷、南北2巷新增路灯58杆;原址翻建文化活动广场1座,占地面积14350平方米;在市场与文化广场原址各翻建1座冲水式厕所。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新暖路、南北1巷、东西1巷道路改造及路灯改造。 二标段为:原址翻建文化活动广场一座,在市场与文化广场原址各翻建一座冲水式厕所及常洪路路灯改造。 三标段为:长兴街、常华路、富兴街道路改造及路灯改造。 2.4 本次招标为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非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的企业需提供进宁施工备案手续),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外地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三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5 年 5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凤凰北街城市1号6#楼16楼招标部) 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5.1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3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地企业为一级)。 5.4 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表。 5.5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及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5.6 报名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出示原件,报名资料需装订整齐,未完整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5.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同上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天姣 联系电话:18009517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