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经济开发区常州路(G204-新竹路)、新竹路(深圳路-常州路)道路硬化排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日照经济开发区常州路(G204-新竹路)全长1393.617米、新竹路(深圳路-常州路)全长361.121米,包括道路硬化、路沿石、给排水等。 2.2资金偿还:工程进场施工时付至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50%;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70%,余额3年内无息付清。 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各投标单位报名时不须携带,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开具,如果有不良记录,则投标人则作为无效投标; 3.4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进日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登记证》和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 3.5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2楼窗口)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4.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4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进日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登记证》和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金融中心B座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路79号 联系人:尚现峰 联系电话:0633-8352901 招标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唐迎新 门晓 联系电话:0633-8898128、8899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