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荡镇集镇绿化养护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 编号: 沈招2015—05号 1、招标条件: 2015年沈荡镇集镇绿化养护工程已经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沈政[2015]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沈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镇级财政补助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2015年沈荡镇集镇绿化养护工程(重新招标);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范围内的绿化日常养护; 2.3养护内容:养护花坛绿化面积9707平方米、道路绿化面积4582平方米、乔木数目1066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绿化范围内景观设施的维护管理,乔木、花灌木、地被草坪、花坛花卉、设施维护、卫生保洁、适时浇水、及时清除杂草、乔木、花灌木及草坪修剪、施肥、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死的乔灌木及草的更换、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抢险、绿地保护等。 2.4资金来源:镇级财政补助解决; 2.5工程建设地点:沈荡镇集镇; 2.6养护期限:合同工期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全年养护考核均达到合格,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合同;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拟派的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3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已办妥备案手续。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武原街道百尺路7号(常绿桥南堍))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4.2.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嘉兴市市外企业需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园林项目主管资质证书,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2.3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所示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壹佰元整,售后不退。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壹仟伍佰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东大楼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沈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沈荡镇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沈益峰 联系电话:0573-86720545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路7号(常绿桥南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573-86177318
日期:2015年5月4日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不良行为记录 对象违法违规行为 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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