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XCZC1508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绿化工程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80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50 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需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本单位社保(本单位社保出具为其缴纳的2014年11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金证明资料)。 3.4、投标人2012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表人)。 3.6、外地企业按平建[2011]137号文,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 2015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1 日18:00。 4.2 报名时须携带: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建设信息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邮 编:467000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375-61881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邮 编: 467000 联系人: 常女士 电 话: 0375-3890368 2015年 5 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