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雅街部分路段绿化养护项目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新雅街部分路段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CESC2015FW00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5月05日至2015年05月11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CESC2015FW005。 采购项目名称:新雅街部分路段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服务期限:2年。 采购预算:142.2499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括樱花园、新村老虎岭山坡靠近雅瑶中路侧、龙湖路(邝家庄村口-雅瑶中路两侧。一侧垂榕树,另一侧紫荆花)、三向东路(邝家庄村口-三向水泵房路段两侧紫荆花)、雅瑶中路龙湖路口-雅瑶中学侧-凤凰路口(串钱柳及垂榕树)、雅瑶中学左侧路段、雅瑶中路-凤凰路口(新村侧)垂榕树、旧村聚富西路排涝站-工厂靠排水渠侧绿化带、绿化广场公园(4块)、雅源西路---镇前路、廉政文化公园、广花路岑境村红绿灯(红绿灯广场及靠近村委侧绿化带)、新村环村路紫荆花等,绿地面积合共约36576m2。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资质;非广州市属单位需提供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颁发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外地、省(部)核准园林绿化企业在穗经营备案登记证》; 3.投标人须承诺:没有被行业监管部门停止在广东省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5.具有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证明材料(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资质; 6) 非广州市属单位需提供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颁发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外地、省(部)核准园林绿化企业在穗经营备案登记证》。 7) 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7)原件。 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5月05日起至2015年05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路26号建桥大厦6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凤馨采购人联系人: 柳永平 电话:020-36997068电话:86838183 传真:020-36997068传真:86839996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303-307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源中路18号 邮编:510010邮编:51046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流花支行 帐号:44001453102050286390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