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92446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绿化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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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xml:namespace>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绿化项目工程 ?xml:namespace> 建设 单 位: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绿化项目工程交易公告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绿化项目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内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本项目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工程,施工面积约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质量标准: 6、工期要求:2015年 7、承包意向有效期:90 8、踏勘现场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9、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 10、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起计算, 12、合同: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3、其他: 五、交易公告发布时间、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电子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网上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注: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5年5月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 2 3、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 5 注: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须按照本交易公告中设置的发包价填写。 6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的提交 承包意向人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的承包意向人,建设单位应将其确认为报名不成功: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未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 ⑶ 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⑷ 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未按本项目设定的发包价填写的; ⑸ 未按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建设单位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承包意向人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八、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十九、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二十、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地 二十一、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附件一: ?xml:namespace> 致: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1. 2. 3. 4. 5 6. 7. 8. 9. 10. (7) 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附件二:
?xml:namespace> 工程名称:
?xml:namespace>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员: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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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5/5至 2015/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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