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环境、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发展。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经上级批准实施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景观提升工程。工程资金为上级财政拨款,已落实。经研究决定,依据射政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实行简易招标,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景观提升工程。 (二)项目地点: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 (三)工程内容:园林建筑、绿化栽植等。 (四)合 同 价: 99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5月。 (八)工期要求:90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标段划分:该项工程为一个标段。 (十一)招标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若不同时具备第(二)条资质条件,应由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为牵头方与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六)绿化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七)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八)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四、工程付款办法: (一)工程交工初验合格,付中标价的6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工作和死亡苗木补栽,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工作和死亡苗木补栽,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扣留补栽部分苗木款,待补植后满一年(成活)结清); (四)若是联合体中标,应由牵头方办理工程款相关手续。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2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四)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方交纳。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一)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后审; (二)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 (三)所有通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出具);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 5、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书(或介绍信)应注明联合体成员名称。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
招标人: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 联系人:王正国 联系电话:158619690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