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场雕塑喷泉修缮工程
施工招标通告
津港招公字15013号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负责招标代理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场雕塑喷泉修缮工程,经工程项目报建和招标办备案,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发布招标通告,欢迎符合本招标通告要求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港港区,本工程主要包括天津港集团广场雕塑喷泉修缮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图及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2015年6月1日开工,2015年6月20日竣工。
二、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工程要求具有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四、报名形式:
凡认为符合预审条件且愿意报名的单位,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资格预审表。施工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近两年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外地建筑企业还需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凡符合预审材料要求且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投标。
五、资格预审表领取方式按本通告明确的地址找相应联系人。凡未在招标单位领取预审表的施工单位,招标单位将拒绝其递交的预审文件。
六、上述预审文件必须于2015年5月8日16:00 前递交招标单位。
七、通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4日9:00 至2015年5月8日16:00。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8日16:00。
八、有关本工程招标、勘察现场、开标、评标等工作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徐晓明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法定代表人:邹立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滨海大道2669号
联 系 人:刘云杰 尚晓冬
电 话:25708826 25708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