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汤鲁线人行道改造(K0+202-427)南侧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象山县; 建安工程造价:约19万元; 建设规模:/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绿化及侧石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证件 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⑵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⑶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⑷ 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1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1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1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月/日至2015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开标时出示)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 8日 16: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7.3报名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位于象山县大徐镇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 陈实 联 系 人: 郑梦诗 电 话: 138687831934 电 话: 0574-65656202 传 真: / 传 真: 0574-6565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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