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套镇红花套村广场基础工程已基本完工,后续铺装及照明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红花套村委会决定并报请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现委托镇三资管理中心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综合说明:广场石材铺装,舞台及文化墙制安,路灯安装等内容,规模约40万元; 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红花套镇红花套村居民点;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公章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应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在红花套镇财政所报名并领取竞标报价单。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人报名时缴纳。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开标会的,将作不良诚信记录。未中标者保证金无息退回。中标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红花套财政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咨询人:薛世华,电话:13100789800 特此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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