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第九师一六九团城镇提升改造工程——城镇道路改扩建工程(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已由师发改委批准建设,师发改发(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第九师一六九团城镇提升改造工程——城镇道路改扩建工程(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已由师发改委批准建设,师发改发(2015)90号),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资金,招标人为第九师169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第九师169团,新建光明南路、红星路、友好路、北一路,其中:绿化面积17000.14㎡、人行道面积13875.64㎡、路缘石3446.92米、车行道面积18502.6㎡,路灯171盏、锌钢围栏2529.82米、给水管网1533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在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外省企业需办理区外企业进疆备案等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10:30时,地点为九师绿翔大厦2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九师169团 联系人:沈勇 电话:1331975921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晨 电话:0901-338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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