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5】832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城区绿化日常养护”进行公开招标(摇号方式)采购。因前次报名不足三家,现重新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5-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区绿化日常养护(二次)
三、采购内容:
1、咸丰县城区绿地总面积87741.55㎡,行道树5271株,按照《城镇绿地养护规范》要求,每年必须进行修剪定型、病虫防治、水肥管理、杂草清除及卫生管理、小苗补植。项目预算资金33万元,具体养护面积及养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以便获取准确数据,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当地的有关情况及可能承担的责任义务充分了解。
2、养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与城区绿化相匹配的苗木生产基地不少于50亩,公司必须在咸丰县城区有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或房产有效证明资料)。
(三)必须具备绿化专用喷洒水车1台,其他绿化车辆1台以上。(提供行车证、保险证原件或购车有效证明),割草机、绿篱机等专业机具各2台。
(四)公司具有管理及技术工人不少于10名,其中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名,(提供证件原件及缴纳工伤保险证明资料);
(五)有园林绿化养护经验,提供近两年每年承担超过20000㎡以上园林绿化养护单位业务合同原件。
(六)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3日 17:0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信息股)。
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具备本项目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园林绿化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电邮方式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3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8 31817 0000 32276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17:30止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0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5日09:30时。
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德耀(电话18907268029)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电 话:0718-6681323
传 真:0718-6681326
邮 编:4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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