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北唐崖河风景名胜区绿色工程照明项目,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咸发改环资【2014】17号)、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咸财采计【2015】6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唐崖河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至2014年省环保节能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唐崖河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湖北唐崖河风景名胜区绿色工程照明项目。计划投资: 约100万元。建设地点:咸丰县黄金洞乡麻柳溪、黄金洞景区、黄金洞乡集镇等;
2.2招标范围:太阳能路灯设计、施工、安装、运输、调试、验收一体化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拟招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拟招太阳能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有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组件、灯具、LED、应用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安装能力,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验原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同类产品单笔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验原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5年5月7日至 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2 时,下午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QQ邮箱)、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人行六楼)登记,再到二楼中心文件出售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 :00时前,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县人民银行9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唐崖河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楠
电 话:0718-6812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联系人:陈燕滔 中心报名联系人:杨立 电话:18996966850
电话(传真):0718-79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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